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艳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523********17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甘0523民初492号
案号
(2020)甘0523执1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甘谷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梁艳红赔偿原告赵燕芳、魏文昊、魏佳宜、魏佳丽、魏付付、马凤英等人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7.5万元。该17.5万元分五年付清,第一笔3.5万元于2017年10月19日之前付清,之后每年的3.5万元于该年年底付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10650元,减半收取5325元,由原告赵燕芳负担2000元,被告梁艳红负担332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甘谷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4-14
发布时间
2020-08-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