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523********319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2301民特535号
案号
(2020)新2301执14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赵强向申请人支付租赁费22000元,此款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12000元;二、如被申请人赵强有一期逾期,则须承担以实际欠款本金为基数,月利率5‰计算,自2018年8月13日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三、如被申请人赵强有一期逾期,则申请人闫小平可对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4-26
发布时间
2020-07-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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