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23********31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01民特535号 |
案号 |
(2020)新2301执14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赵强向申请人支付租赁费22000元,此款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12000元;二、如被申请人赵强有一期逾期,则须承担以实际欠款本金为基数,月利率5‰计算,自2018年8月13日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三、如被申请人赵强有一期逾期,则申请人闫小平可对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时间 |
2020-07-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