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盛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32224********0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青2224民初438号 |
案号 |
(2020)青2224执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刚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曹盛林向原告扎西昂秀返还借款88373.00元(于2020年5月1日前返还300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返还58373.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如未按照本调解书指定的期限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46.00元,减半收取973.00元,由原告扎西昂秀负担。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刚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青海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