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326********115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321民初959号
案号
(2020)豫1321执恢1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召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杜爽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增奇借款本金人民币27000元,并自2019年3月13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徐建永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本案受理费625元,保全费370元,共计995元,被告杜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召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4-07
发布时间
2020-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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