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苗兴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24********247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723民初252号
案号
(2020)鲁1723执10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成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苗兴杰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原告山东成武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3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11.8750‰计算)。二、被宋述见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苗兴杰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武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8-11
发布时间
2020-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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