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明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330********0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625民初1508号 |
案号 |
(2020)鲁1625执2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明林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孙金厚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40万元为基数,自2013年6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二、郭玉敏、胡雪源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胡雪源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明林、郭玉敏追偿。三、驳回孙金厚对贾媛媛的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2-20 |
发布时间 |
2020-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