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明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330********0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625民初1508号
案号
(2020)鲁1625执2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博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明林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孙金厚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40万元为基数,自2013年6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二、郭玉敏、胡雪源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胡雪源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明林、郭玉敏追偿。三、驳回孙金厚对贾媛媛的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博兴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2-20
发布时间
2020-08-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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