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24********48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0523 民初2074 号
案号
(2020)黔0523执5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蔡波出资,原、被告于2019 年12 月31 日前共同向金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安洛分社偿还贷款本金80,000.0 元及支付利息、罚息(借款期内月利率8.478‰,逾期月利率16.956‰);二、如被告蔡波未按本协议第一条履行,则由其在2020年1 月5 日前偿还原告钱贵平借款80,000.00 元并支付利息(利息按原告于2015 年11 月1 日在金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安洛分社贷款80,000.00 元约定利率计算,即上述第一条月利率约定,利息金额以安洛分社出具的应还款利息为准,直至借款本金还清为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沙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3-23
发布时间
2020-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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