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尚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526********0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 0403 民初 440 号
案号
(2020)黔0403执7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截止 2019 年 12 月 23 日,被告刘尚进应向原告柳阳偿还借款本金 1030000 元。二、前述款项,被告刘尚进分三期向原告柳阳偿还。2020 年6 月 15 日前偿还 330000 元,2020 年 8 月 15 日前偿还 600000 元,余款 100000 元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前还清。三、如被告刘尚进未按照本协议第二项履行还款义务,应向原告柳阳支付借款利息 20000 元。同时原告柳阳可就剩余款项一次性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被告肖维先对本协议第二、三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6-18
发布时间
2020-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