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蒙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522********92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402民初5002号 |
案号 |
(2020)鲁1402执9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菏泽市牡丹区鹤栖陵园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吴桂荣借款本金336400元,并支付自2017年8月24日起至全部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以3364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董安兵,被告董蒙杰对上诉第一项借款本金336400元和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董朋龙对上诉第一项借款本金3364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3650元,保全费252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菏泽市牡丹区鹤栖陵园管理有限公司、被告董安兵,被告董蒙杰、被告董朋龙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0 |
发布时间 |
2020-08-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