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蒙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522********92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1402民初5002号
案号
(2020)鲁1402执9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菏泽市牡丹区鹤栖陵园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吴桂荣借款本金336400元,并支付自2017年8月24日起至全部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以3364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董安兵,被告董蒙杰对上诉第一项借款本金336400元和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董朋龙对上诉第一项借款本金3364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3650元,保全费252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菏泽市牡丹区鹤栖陵园管理有限公司、被告董安兵,被告董蒙杰、被告董朋龙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4-20
发布时间
2020-08-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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