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303********00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303民初7571号 |
案号 |
(2020)豫1303执21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包蕾提出离婚,被告林琳同意离婚;二、婚生女林佳燚(公民身份号码:411303201601130067)归原告包蕾抚养,被告林琳自2019年9月1日起每月1号支付小孩当月抚养费4000元,付至小孩年满18周岁,待小孩成年后随夫随母由其自择;三、原被告婚后共同财产:车牌号为豫rp8303的别克牌轿车一辆,归原告包蕾所有,车贷由原告包蕾负担;四、原被告婚后共同债务:借任宛生60000元、借李玉洁30000元、借李冰冰16000元,由原告包蕾负责偿还;借刘丽80000元、借窦山州60000元、借刘涵60000元,由被告林琳负责偿还;五、被告林琳应于2022年8月22日前支付原告包蕾106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包蕾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17 |
发布时间 |
2020-08-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