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303********00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303民初7571号
案号
(2020)豫1303执21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包蕾提出离婚,被告林琳同意离婚;二、婚生女林佳燚(公民身份号码:411303201601130067)归原告包蕾抚养,被告林琳自2019年9月1日起每月1号支付小孩当月抚养费4000元,付至小孩年满18周岁,待小孩成年后随夫随母由其自择;三、原被告婚后共同财产:车牌号为豫rp8303的别克牌轿车一辆,归原告包蕾所有,车贷由原告包蕾负担;四、原被告婚后共同债务:借任宛生60000元、借李玉洁30000元、借李冰冰16000元,由原告包蕾负责偿还;借刘丽80000元、借窦山州60000元、借刘涵60000元,由被告林琳负责偿还;五、被告林琳应于2022年8月22日前支付原告包蕾106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包蕾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7-17
发布时间
2020-08-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