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俊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321********12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321民初3177
案号
(2020)鲁0321执6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桓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俊峰欠原告郭永桥租赁费16 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6 000元,2020年1月17日前支付10 000元;二、若被告张俊峰未能按照上述协议如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原告郭永桥可就未付款项及违约金3 000元一并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郭永桥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桓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3-25
发布时间
2020-08-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隐匿财产规避执行,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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