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325********195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325民初7172号
案号
(2020)鲁1325执6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吴超向王影借款20000元,有王影提供的吴超书写并摁印的借条、手机银行转账记录予以证实,借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费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3-24
发布时间
2020-08-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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