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葛富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9********1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329民初2781号 |
案号 |
(2020)鲁1329执18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葛富豪赔偿原告袁秋晓医疗费、精神抚慰金、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交通费、二次手术费等共计180000;被告葛富豪于2020年7月1日前赔偿原告袁秋晓30000元被告葛富豪于2020年12月30日前赔偿原告袁秋晓50000元;被告葛富豪于2021年6月30前赔偿原告袁秋晓50000元;被告葛富豪于2020年12月30日前赔偿原告袁秋晓50000元,如上述任意一期逾期不付,则原告袁秋晓有权按照190000元的下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4915元,减半收取2457.5元由被告葛富豪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