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230********21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925民初938号 |
案号 |
(2020)闽0925执3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周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谢林强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支付给原告蔡嫩爱借款本金200000元。如果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4300元,由被告谢林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周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7-15 |
发布时间 |
2020-08-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