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卫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902********12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381民初1462号 |
案号 |
(2020)豫1381执2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邓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孙改荣、唐卫东在2019年3月15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河南邓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利息30000元,剩余借款本金26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在2019年12月31日前还清。二、被告彭书林、唐泽强、刘新娟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5761元减半收取2880.5元,由被告孙改荣、唐卫东、彭书林、唐泽强、刘新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邓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17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