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卫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902********12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381民初1462号
案号
(2020)豫1381执2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邓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孙改荣、唐卫东在2019年3月15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河南邓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利息30000元,剩余借款本金26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在2019年12月31日前还清。二、被告彭书林、唐泽强、刘新娟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5761元减半收取2880.5元,由被告孙改荣、唐卫东、彭书林、唐泽强、刘新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3-17
发布时间
2020-08-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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