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502********00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1581民初720号判决书
案号
(2020)鲁1581执6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清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临清市鸿博紧固件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申请人代偿款2021590.11元及利息;被执行人李涛、鲍长慧承担连带责任;被执行人潘思生、李波对抵押财产清偿后的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22973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清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4-16
发布时间
2020-08-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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