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宗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29********31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523民初2045号 |
案号 |
(2020)豫1523执3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夏宗勇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偿清原告兰赐借款本金20万元。并自2016年1月5日起以10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利息,利随本清;自2019年10月22日起以10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利息,利随本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