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熊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29********31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523民初1815号 |
案号 |
(2020)豫1523执2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熊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福宝代为偿还的合伙债务48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