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尹博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282********7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325民初1605号 |
案号 |
(2020)豫1325执5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内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尹博志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原告河南内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4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二:被告尹博志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7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内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13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