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梅建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321********895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1621民初4032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鲁1621执11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惠民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恒广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惠民县龙鑫网业有限公司代偿款1000000元及利息(自2016年4月16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二、梅建新、路淑华对上述款项负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69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山东恒广工贸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惠民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8-06
发布时间
2020-08-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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