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温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481********72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481民初1355号 |
案号 |
(2020)鲁1481执恢3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温勇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赵岩昌欠款28 500元及相应的利息(利息以28 500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15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720元减半收取360元,保全费420元,共计780元,由原告赵岩昌负担195元,被告温勇负担58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