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温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481********72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1481民初1355号
案号
(2020)鲁1481执恢3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陵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温勇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赵岩昌欠款28 500元及相应的利息(利息以28 500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15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720元减半收取360元,保全费420元,共计780元,由原告赵岩昌负担195元,被告温勇负担58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7-16
发布时间
2020-08-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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