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421********5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421民初448号 |
案号 |
(2020)闽0421执6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明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马良应归还原告王文彪借款本金33000元及给付王文彪向信用社贷款所应支付的利息(以信用社向原告收取的利息数额为依据);该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50元,减半收取675元,由原告王文彪承担362.5元,被告马良承担312.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明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