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志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7********00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627民初904号
案号
(2020)闽0627执4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黄跃贵尚欠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透支款49999.09元,并支付利息(自2019年4月22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双方订立的《福建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普惠金融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双方订立的《福建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普惠金融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标准计算)。南靖信用社同意黄跃贵自2019 年11月起至2020年4月止每月28日前归还4000元,自2020年5月起至2020年9月止每月28日前归还4300元,于2020年10月28日前归还全部透支款本息及违约金。二、如黄跃贵没有如期足额履行上述任何一期约定,则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权按透支款49999.09元及利息(自2019年4月22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双方订立的《福建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普惠金融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双方订立的《福建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普惠金融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标准计算),在扣除已付部分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黄跃贵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靖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4-13
发布时间
2020-08-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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