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冉红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228********2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2201刑初331号
案号
(2020)内2201执7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刘寿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未缴纳)。(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2月4日起至2022年6月3日止)。二、被告人冉红波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未缴纳)。(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2月4日起至2022年6月3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2-28
发布时间
2020-08-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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