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宁建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0122********4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内0122民初611号 |
案号 |
(2020)内0122执7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宁建军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王树宇借款本金5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借款本金10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40000元。被告宁建军一共应当偿还原告王树宇借款本金295000元,如逾期偿还按月利率1%计息。二、此案就此了结,双方当事人再无其他争执。本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500元,由被告宁建军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08-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