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中大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982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127民初1018号 |
案号 |
(2020)桂0127执3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广西中大股份有限公司退还原告蒙锋、陈惠华、蒙炫、蒙慧购房款39000元;二、被告广西中大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蒙锋、陈惠华、蒙炫、蒙慧利息(利息计算:以39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从2016年8月5日计至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388元,减半收取为194元,由被告广西中大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3 |
发布时间 |
2020-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洪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000198224578G |
登记机关 |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龙路8号16号楼2层C15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