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东方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38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191民初11289号 |
案号 |
(2019)豫0191执50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豫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区分行借款本金4 495 218.05元、利息11 687.57元、罚息50.8元、复利317.91元,共计4 507 274.33元(暂计至2017年11月13日),之后的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算至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告河南东方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南大禹物流有限公司、白铁岭、刘小娟对上述判决内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区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 073元,由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区分行负担3000元,被告郑州豫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东方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南大禹物流有限公司、白铁岭、刘小娟负担4207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4-09 |
发布时间 |
2019-08-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豫0191执5002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09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4549347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天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7538867235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11号Y21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