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俊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7********00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闽0627民初1155号 |
案号 |
(2020)闽0627执6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蔡俊杰、徐美娇尚欠吴伟俊饲料款人民币195604元,吴伟俊同意蔡俊杰、徐美娇于2017年4月15日前支付5000元;于2017年4月30日前支付11000元(该款用猪场拆迁补偿款支付,支付时间为实际到账之日);从2017年5月份起至2018年4月份止的每月15日前支付1000元;从2018年5月份起至2019年4月份止的每月15日前支付1500元;从2019年5月份起至2020年4月份止的每月15日前支付2000元;从2020年5月份起的每月15日前支付2600元至全部付清为止。二、若蔡俊杰、徐美娇按上述约定的期限支付所欠款项,吴伟俊同意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若蔡俊杰、徐美娇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限支付所欠款项,吴伟俊有权就蔡俊杰、徐美娇未支付款项(包括从2015年10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全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本案受理费4212元,减半收取为2106元,保全费1570元,由吴伟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时间 |
2020-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