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金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583********43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583民初6342号 |
案号 |
(2020)闽0583执42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徐金星、董瑞意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头支行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29629.82元及相应的利息、费用(利息、费用自2018年9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双方签订的合约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