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成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28********355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304民初1096号
案号
(2020)浙0304执30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温州瓯海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何成兵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借款本金79869.30元,截止2020年^~^3月11日的利息、罚息、复利总和为20429.98元,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79869.30元为基数,从2020年3月12日起按月^~^利率1.53%计算至被告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7-30
发布时间
2020-08-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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