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2801********20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1802民初2497号 |
案号 |
(2020)粤1802执23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清远罗大妈田头菜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948194.16元及利息(计至2019年8月7日为379441.65元);被告何文军、罗志强、吴杰、李小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受理费和保全费共计43794元合计:2371429.8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16 |
发布时间 |
2020-08-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