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平顶山市梵森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48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403民初4757号 |
案号 |
(2020)豫0403执2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白爱彩所欠原告平顶山卫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0元,利息62600元(自2018年5月9日计算至2018年12月3日),于2019年3月30日前偿还本金1000000元;利息62600元,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清偿完毕;2018年12月3日之后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本金清偿完毕止,期内按9‰,逾期之后按月利率13.5‰。二、被告平顶山市梵森实业有限公司、闫湘槟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14363元,减半收取7182元,由三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10 |
发布时间 |
2020-08-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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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白红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02594868084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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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西高皇办事处中央花园小区20号楼1单元5层东南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