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仇建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602********21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吉0602民初1945号 |
案号 |
(2020)吉0602执6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于佰成、仇建军、白山市灵芝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释果范借款33万元。并自2018年7月20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50元,减半收取3125元,由于佰成、仇建军、白山市灵芝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0-07-15 |
发布时间 |
2020-08-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