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2********34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322民初1801号 |
案号 |
(2020)鲁1322执19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范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临沂远驰运输有限公司欠款34806.9元及利息(利息以34806.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自2020年4月3日其至实际偿清之日止)。如未按本潘姐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5元,由被告范勇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08-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