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125********24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114民初8175号
案号
(2020)粤0114执46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广州爱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雷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罗绮雯返还31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76元,由被告广州爱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雷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3-27
发布时间
2020-08-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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