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文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922********23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陆民初字第547号 |
案号 |
(2020)桂0922执恢1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陆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李文林应支付货款273000元本金给原告湖北开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二、被告李文林应支付违约金给原告湖北开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273000元为基数,从2013年4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陆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08-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