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信阳金祥旺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97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528民初4916号 |
案号 |
(2020)豫1528执6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息县金祥旺食品有限公司、靳国栋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息县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委员会支付其代偿贷款210785.59元及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算,其中18000元的利息从2018年5月23日起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92785.59元的利息从2019年5月29日起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28 |
发布时间 |
2020-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靳国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80997833740 |
登记机关 |
信阳市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息县产业集聚区食品产业孵化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