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彭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313********25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313民初46号
案号
(2020)赣0313执4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彭萍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支付26739元,以上款项限在本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支付。如果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468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彭萍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7-29
发布时间
2020-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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