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富达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525********12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524民初2548号
案号
(2020)鲁1524执3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富达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给原告王殿生工程款2万元;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支付给原告王殿生工程款2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给原告王殿生剩余工程款17400元:所有款项直接支付到原告王殿生账户中(中国邮政储苦银行卡号:6217994710022350678)。如果逾期支付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二倍向原告王殿生支付利息。二、原告王殿生不再向山东聊城市邦成建设有限公司有任何其它主张。三、其他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18元,由被告陈富达承担。本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协议已经双方签字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3-09
发布时间
2020-08-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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