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富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525********12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524民初2548号 |
案号 |
(2020)鲁1524执3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富达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给原告王殿生工程款2万元;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支付给原告王殿生工程款2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给原告王殿生剩余工程款17400元:所有款项直接支付到原告王殿生账户中(中国邮政储苦银行卡号:6217994710022350678)。如果逾期支付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二倍向原告王殿生支付利息。二、原告王殿生不再向山东聊城市邦成建设有限公司有任何其它主张。三、其他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18元,由被告陈富达承担。本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协议已经双方签字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09 |
发布时间 |
2020-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