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红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123********212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782民初5118号
案号
(2020)鲁0782执11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诸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聂国付和被告赵亚楠支付原告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逾期租金及未到期租金共计105597元、违约金19720元、罚息5661元、转让租赁物所有权名义款100元,共计131078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赵红梅和被告聂炳柱对被告国付和被告赵亚楠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赵红梅和被告聂炳柱履行保证责任后,依法可向被告聂国付和被告赵亚楠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5-14
发布时间
2020-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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