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01********08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702民初3649号 |
案号 |
(2019)豫1702执3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驻马店市万香源商贸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0日前偿还原告(驻马店)流贷字2015第230014号合同项下所欠的止于2018年2月1日的利息、罚息、复利共计122999.62元,2018年2月1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被告河南绿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被告驻马店市万香源商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前偿还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驻马店)流贷字2016第180038号合同项下借款本金200万元中的本金30万元;下余欠款每月20日前偿还本金50万元,2019年1月20日前偿还全部欠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双方合同约定计算); 被告河南绿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王飞、崔贝贝、王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被告有一期未按上述计划还款,原告可就下余所有借款本息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1-15 |
发布时间 |
2019-03-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