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国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522********49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521民初755号 |
案号 |
(2020)鲁1521执19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该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偿付申请执行人信用卡的本金3250.26及相应的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手续费,并负担诉讼费25元。但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