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3********52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126民初2号
案号
(2020)桂0126执18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宾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超归还原告邓应斌借款6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本金6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利息,从2019年11月24日开始计算,直至该款全部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1360元,保全费644元共2004元,由被告李超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宾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7-27
发布时间
2020-08-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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