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柏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602********48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621刑初17号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桂0621执1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陈柏锋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本院缴纳,期满未缴纳的,强制缴纳。二、随案移送的手机1部,依法予以没收;三、扣押的渔排一艘、冻品牛肉2.84吨,予以没收,由防城港海警局依法处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思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3-19
发布时间
2020-06-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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