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柏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602********4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621刑初17号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桂0621执1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陈柏锋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本院缴纳,期满未缴纳的,强制缴纳。二、随案移送的手机1部,依法予以没收;三、扣押的渔排一艘、冻品牛肉2.84吨,予以没收,由防城港海警局依法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19 |
发布时间 |
2020-06-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