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婧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681********442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681民初57号
案号
(2020)鲁0681执14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口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刘国强与被告王超于2018年4月9日签订的关于龙口市南山商业街c区116-2门面租赁合同。二、被告王超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刘国强租赁费50500元并承担该款之利息(时间自2018年4月9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被告姚婧对上述给付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口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7-02
发布时间
2020-08-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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