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482********77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482民初6734号
案号
(2020)豫0482执28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汝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河南浩帆商贸有限公司欠原告汝州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2787755.96元及资金占用费,被告河南浩帆商贸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50万元,于2020年1月30日前偿还100万元,于2020年3月15日前将剩余代偿款及资金占用费全部付清;二、被告河南浩帆商贸有限公司若按上述约定期限偿还,则资金占用费按照年利率18% 计算;若被告未按上述约定时间偿还,则资金占用费按照年利率24%自2019年8月5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执行时交纳的保证金50000元从中扣除。三、被告李红春、王关键、王敏、王官政、段红昌、何涛对上述代偿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9102元,减半收取14551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汝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4-01
发布时间
2020-08-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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