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方锐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5281********28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22民初269号 |
案号 |
(2020)豫0122执29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方锐宇、张钱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联伟货款257700元; 二、被告方锐宇、张钱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张联伟损失(以货款33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1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浮30%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计算,同时应扣除已支付利息35200元,若损失不足35200元,多余部分自应付货款中扣除); 三、驳回原告张联伟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14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