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红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423********00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鲁1427民初507号
案号
(2020)鲁1427执恢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夏津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对原告李祥田所诉的借款112800元,被告李法修、张红新同意2017年6月20日前付10万元,2018年2月15日前付12800元。原告自愿放弃对利息的诉讼请求。二、若两被告未按上述期限及金额支付,应按月利率1%自2016年3月22日起支付利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556元,减半收取1278元,由双方均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4-08
发布时间
2020-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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