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江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602********037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802民初906号
案号
(2020)闽0802执28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陈江荣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借款本金39万元、截至2019年12月16日利息81936.99元、罚息35297.93元,合计507234.92元,并应支付自2019年12月17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罚息利率12.15%计算的逾期利息及复利。二、陈江荣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因本案花费的律师费4058元。三、被告危小英对被告陈江荣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危小英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陈江荣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6-29
发布时间
2020-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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