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云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0422********00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内0422民初591号 |
案号 |
(2020)内0422执恢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巴林左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云华、杨再武于2018年10月1日之前给付原告借款本金50万元,利息自2014年11月10日起以5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3分计算至款还清止;二、被告云华、杨再武于2018年10月1日之前给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利息自2014年12月17日起以1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3分计算至款还清止;三、被告云华、杨再武于2018年10月1日之前给付原告借款本金50万元,利息自2014年12月21日起以5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3分计算至款还清止;四、被告云华、杨再武于2018年10月1日之前给付原告本金20万元,利息自2014年12月21日起以2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3分计算至款还清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巴林左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01-13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